迎宾馆对公众开放申请系统隐私权政策

1.我们的基本理念

内阁府迎宾馆为了顺利向各位用户提供迎宾馆对公众开放申请系统(以下称“本系统”)的服务(参观申请的受理、申请受理编号的发行、参观证的发送等),在必要的范围内,向利用本网站的各位用户收集信息。我们保证所收集的信息在使用目的的范围内妥善管理。

2.我们所收集的信息包括:

(1)网络域名、IP地址等用户在利用本系统的服务时由系统自动收集的信息。此外,虽然在本系统提供的部分服务中会使用到Cookie(指网站服务器为了辨别用户身份、从服务器送往用户浏览器的、储存在用户本地终端上的数据),但绝对不会使用Cookie收集能辨别用户身份的一切信息。用户在浏览器的设定中将Cookie设为无效时,可能无法使用本系统提供的服务。
(2)用户在本系统的“申请输入画面”等填写栏中输入的参观申请人姓名(注音)、出生年月、电话号码、邮箱地址、参观人数、住址(都道府县或国籍)、企业名称(由企业进行申请时)(以下称“用户属性”)等信息。其中,住址和企业名称为任意填写项目。此外,用户向本系统提供个人信息时,系统将使用SSL(Secure Sockets Layer)加密技术保护个人信息免受第三者的非法访问。

3.使用目的

(1)对于在第2条(1)款中收集到的信息
为了顺利向各位用户提供本系统的服务而作为参考使用。
(2)对于在第2条(2)款中收集到的用户属性信息
用于参观申请的受理、申请受理编号的发行和参观证的发送,除此以外还用于来馆时的本人确认和参观人数的统计等为了顺利提供服务而使用。

4.使用及提供的限制

除了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公开信息或发生非法访问、威胁等违法行为,以及其他特别事由,我们不会将收集到的信息用于第3条所规定的使用目的以外的目的,或者向第三者提供。但可能公开经过统计处理的本系统访问信息和用户属性信息。

5.信息安全保护措施

本系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收集到的信息泄漏、丢失或毁损,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妥善管理。
此外,我们委托外部机构管理运作本系统的机器,在委托机构也同样会采取必要措施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妥善管理。

6.信息保存期间

本系统不会超过使用目的的必要限度保存收集到的信息。

7.个人信息的公开

本系统收集到的信息属于用户本人所有的个人信息[《关于行政机关持有的个人信息保护法(2003年5月30日法律第58号)》第2条第3款规定的个人信息]时,根据该法第12条的规定,可以请求公开。

8.适用范围

本隐私权政策仅适用于本系统。对于关联机构的信息管理,分别由各机构负责进行。

9.其他

本隐私权政策可能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10.联系我们

迎宾馆运营课
03-3478-1111(代表号)